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赣1002执80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祥邦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60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万文标,男,1986年1月5日出生,汉族,抚州市临川区人,住抚州市临川区。
申请执行人江西祥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临民初字第0205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江西祥邦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江西祥邦实业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临民初字第0205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傅兵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丁筱兰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