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判决书
(2016)京0108民初27234号
原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公司)与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被告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友公司)、被告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得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四维图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齐、孙彦,被告奇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娜、王广巍,被告秀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刚、闫春辉,被告立得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建华、王晖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四维图新公司、秀友公司、立得公司主要业务系向用户提供与地图有关的产品、服务,奇虎公司的业务之一亦是向用户提供与地图有关的产品、服务。原、被告的用户群体包括了有上述需求的消费者,故原、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系适格的诉讼主体。本案中,四维图新公司主张享有相关地图作品的著作权,奇虎公司等被告实施了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院根据现有证据分别进行审查。 一、原告主张三被告侵害著作权是否成立 本院认为,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地图作品属于反映客观地理现象的图形作品,是指按一定的比例运用线条、颜色、文字注记等描绘显示地球表面的自然地理、行政区域、社会状况的图形,其独创性主要体现在根据地图的使用目的,对上述地理信息、标注及绘制方式的选择、编排、处理上,地图中反映客观事实的要素以及无独创性的选择等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本案中,双方对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给秀友公司的地图数据是否属于地图作品存在争议,本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判断。 1.四维图新公司主张享有相关地图作品的著作权,应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本案中,该公司提交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但该证据仅能证明该公司具备从事地图行业的专业资质,可以从事与地图有关的经营活动。该公司还提交了相关地图审核批准书等证据,亦仅能证明该公司曾参与、完成的相关地图产品,且相关地图产品取得了在我国境内公开出版、使用的许可,而不能证明四维图新公司享有上述批准书中涉及的地图作品著作权,亦不能证明该公司向秀友公司提交的地图数据构成作品且该公司享有著作权。 2.本案中,四维图新公司未提交主张享有著作权的地图作品,而秀友公司提交了四维图新公司依据合同向该公司提供的地图数据。经本院询问,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以上述地图数据作为判断四维图新公司是否享有著作权的依据,本院将对上述数据的性质进行判断。 首先,本案涉及的地图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图形产品,而是利用计算机技术,以数字方式存储并使用专门的软件进行查阅等操作的数字地图产品。本院认为,只要上述地图产品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并能被客观感知,其存储、查阅方式等并不会影响对其属于图形作品的认定。 其次,涉案的地图数据中包含多个文件夹,各个文件夹中存储了用于组成电子地图的各个图层信息的电子数据。虽然四维图新公司声称交付相关数据时同时交付了产品规格书,该规格书及相关资料记载了各文件夹之间、各地图要素之间的匹配关系,但上述数据中并未包括一个已被稳定地固定在有形载体上的电子地图。本院认为,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最终形成的地图需由相关人员使用专业的软件,对涉案的电子数据进行必要的选择、加载、渲染等操作方能完成,形成的地图,可能因需求不同及不同操作人员的选择、加载、渲染等操作而产生明显的差异。本案中,四维图新公司虽然主张涉案的地图数据构成地图作品,但根据现有证据,本院无法查明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的地图作品中具体内容,故无法认定四维图新公司已整体创作完成了其主张的地图作品。 第三,地图中包含的客观地理要素、事实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本案中,涉案地图数据中包含了涉及地域内的道路、背景、POI信息等多种信息,分别存储在不同的文件夹中供客户选择、调用。不可否认,上述信息应是四维图新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收集、整理后取得的,这也是四维图新公司专业实力的体现,所以包括秀友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与该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相关数据用于自身业务。正如四维图新公司的专家辅助人所言,四维图新公司是数据供应商,秀友公司是服务供应商,经营方向的差异决定了四维图新公司以提供的地图数据翔实、准确为要务,提供的地图数据反映的是客观地理要素、事实;而购买地图数据的秀友公司则需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而向其提供不同的服务,在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的数据基础上,选择不同数据进行标注、绘制,并最终完成客户所需要的地图产品。四维图新公司提及上述上数据中有关水系等背景形状系由人工进行绘图,具有独创性。本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水系等数据表现出该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取舍和艺术处理,且应从地图作品的整体上考虑其独创性,而非仅考虑部分内容。故即使四维图新公司在部分数据上体现出一定的个性化选择,也并不足以认定该公司对整个地图数据享有著作权。另外,根据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的证据,该公司向多家公司提供地图数据,且合同条款约定交付时间十分接近。例如四维图新公司与百度公司约定,交付数据时间不得晚于四维图新公司交付给与百度公司具有竞争关系并提供互联网地图及导航产品的奇虎、搜狗、新浪、谷歌、腾讯等所有公司……从常理推断,四维图新公司针对每个客户采集、提供不同地图数据即不现实也不经济,而所有由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的地图数据的地图作品均是同一作品亦与现实不符。综上所述,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本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定四维图新公司主张涉案地图数据构成地图作品且该公司享有相应著作权的事实真伪不明,应由该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第四,本案中,四维图新公司与秀友公司均提交了《合作协议》,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秀友公司违反协议中关于权利行使方式、范围等约定,构成著作权侵权,秀友公司则主张该公司与奇虎公司签订《许可协议》及相关履行行为符合《合作协议》约定。本院认为,四维图新公司在本案中主张的是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述协议中涉及的权利内容应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否则不能作为本案裁判的依据。本院认为,根据认定的事实,上述协议中涉及的地图数据等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故不能作为认定著作权侵权的依据,在判断三被告是否侵犯四维图新公司著作权的过程中,本院不再对涉案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四维图新公司未证明该公司的涉案地图数据享有著作权,故对该公司主张三被告侵害上述地图数据著作权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二、原告主张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否成立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四维图新公司主张三被告实施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院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引人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的实际对象情况等予以判断。 (一)关于奇虎公司 四维图新公司主张奇虎公司在360地图上的相关标注行为及发布的声明构成虚假宣传,本院根据现有证据分别进行审查。 1.奇虎公司在经营的360地图上标注相关标识是否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奇虎公司在经营的360地图产品上标注相关信息,目的是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本院从整体上观察并关注相关信息中的主要部分来判断上述信息是否造成消费者误解。 奇虎公司主张除了“360地图”字样外,其他标注信息内容均依据该公司与秀友公司的相关协议。本院认为,奇虎公司在经营的360地图产品上标注“360地图”字样,表明服务内容及名称,系正常的经营行为,并无不当,故本院进一步审查标注信息中其他内容的情况。 奇虎公司主张标注的其他信息来源于该公司与秀友公司的约定,秀友公司予以认可,双方当事人亦认可相关地图数据由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给秀友公司用于经营,现四维图新公司认为秀友公司超出授权范围许可奇虎公司使用,而四维图新公司与秀友公司约定的内容,与判断上述标注信息真实性存在关联,故本院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查。根据合同约定,秀友公司可将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的数据用于自有网站的相关服务,双方对“自有网站”的范围及相关服务的内容均理解不同,本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予以判断。 关于“自有网站”。本院认为,“自有”从词意上应是“自己所有、自己领有”的意思,进一步考察双方合同的有关条款以及合同的目的,秀友公司购买涉案数据是用于向用户提供互联网地图等服务,故双方应更关注秀友公司对相关的网站是否有经营、管理方面的控制权。一般来说,涉案网站的备案信息、网站中标示的信息载明的经营者,可以认定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的备案信息与网站中标示的信息载明的经营者不一致的,除有相反证据外,可以认定二者为共同经营者。根据查明的事实,网站中标示的信息显示秀友公司为网站经营者,立得公司亦予以认可,故可认定秀友公司为涉案网站的经营者。同时,秀友公司并不经营其它同类业务网站,双方产生纠纷前,秀友公司一直利用涉案网站开展经营活动,四维图新公司亦未提出异议,如认定涉案网站不符合“自有”的约定,将导致根本无法利用涉案数据开展经营活动,显然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目的。综上,本院认定秀友公司利用“我秀中国”网站开展经营活动符合合同约定。 关于秀友公司使用涉案数据的方式、范围。本案中,四维图新公司认为秀友公司向奇虎公司提供的服务大大超过该公司许可的互联网地图位置(WEB和移动端的)API服务的范畴。根据合同约定,秀友公司可将涉案地图数据用于支持网站对企业和公众的互联网地图位置(WEB和移动端) API服务等业务,包含以在线API产品形式的相关业务(如为其他企业/个人网站APP提供在线API服务、个人开发者使用的API开发服务),不包含任何脱离网站平台及网站服务的其他应用。本院认为,本案涉及的奇虎公司使用行为并不属于相关协议中明确禁止秀友公司开展的业务。协议约定秀友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地图位置(WEB和移动端)API服务,并进一步说明包含在线API产品形式相关服务(为客户的APP提供在线API服务等),本案中,双方对上述条款的理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秀友公司仅能为客户提供导航、定位服务,主要依据是领导讲话中对位置服务的解读。被告认为,上述讲话不能体现合同的本意且不能反映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进步,而且与双方实际履行情况不符。被告认为,互联网地图API服务和互联网地图位置 API服务、API 位置服务,三者在具体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性质上一样,依据是5位专家出具的意见书中的一致意见。四维图新公司认为,专家中李德仁院士与立得公司有得利害关系,且专家论证意见有所偏颇,应采用官方解释。本院认为,判断四维图新公司与秀友公司约定内容的含义不能脱离当时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现状。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证据反映出有关部门在2010年对互联网地图行业的看法,且侧重于管理。相比之下,出具意见书的专家均是地图行业的权威,即使不考虑四维图新公司认为有利害关系的李德仁院士的意见,其他专家的意见权威性仍很高。同时,专家出具的意见从技术、行业现状、经营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结论更符合四维图新公司与秀友公司签订合同时的背景及双方签约的目的。本案审理过程中,四维图新公司提交了相关网站提供API服务情况及相关定义的证据,被告等亦提交了相关网站提供API服务情况及相关定义的证据。本院认为,上述证据表明,包括使用四维图新公司的地图数据的客户提供的服务亦有不同,其中部分客户提供的服务与秀友公司十分类似,可见相关行业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行业惯例,具体使用情形还需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综上,本院认定秀友公司等被告提交的证据证明力大于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证据的证明力,无法认定秀友公司将相关地图数据用于向客户提供的互联网地图API服务违反约定。 需指出的是,一般来说,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权利、义务仅对签约的双方当事人有拘束力,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并不承担特定合同约定所产生的相对责任。本院评判上述协议,目的是判断奇虎公司是否存在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四维图新公司、秀友公司如因合同履行等产生纠纷,可依法另行解决。 奇虎公司标注的方式是否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奇虎公司根据与秀友公司的约定,将涉案地图数据用于经营的360地图产品,并在360地图产品上标注了相关信息。四维图新公司认为,版权信息标注为360或秀友中国构成虚假宣传;360地图上的数据来源无论标注该公司标识与否均构成虚假宣传。本院认为,奇虎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是看该公司在360地图产品的标注行为是否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情形。根据本院已认定的事实,奇虎公司经营的360地图产品并未侵害四维图新公司的著作权,故奇虎公司不标注四维图新公司为涉案地图的著作权人并无不妥。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显示,包括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的被授权公司等在内,均会在经营的地图产品上标注被授权公司的版权标识,可见这一做法也是地图行业惯常做法。本案中,奇虎公司依据的该公司与秀友公司的约定,先后在360地图标注了本公司及秀友公司标识,秀友公司向奇虎公司提供互联网地图API服务,系奇虎公司经营 360地图的业务合作者,在奇虎公司与秀友公司对360地图的署名并未产生争议情况下,本院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奇虎公司在360地图上标注上述版权信息虚假。奇虎公司在经营的360地图中标注了数据来源于秀友公司和立得公司,后又应秀友公司的要求,变更标注为数据于来源于四维图新公司。本院认为,本案中,双方均认可涉案地图数据来源于四维图新公司,奇虎公司首次标注的数据来源不准确。 奇虎公司在经营的360地图上标注了相关审图号,四维图新公司认可该审图号是真实的,但认为该审图号系立得公司送审且过期后未重新申请。本院认为,相关部门要求在互联网地图上标注审图号,奇虎公司根据与秀友公司的约定,在经营的360地图产品上使用了涉案审图号,该审图号系立得公司为我秀中国地图网站申请的审图号,而我秀中国地图网站系秀友公司经营,故奇虎公司使用上述审图号并无不妥。四维图新公司主张奇虎公司使用的涉案审图号未及时重新申请,本院认为,涉案审图号在使用过程中未及时重新申请审图号,其行为应由相关管理部门予以规制,不能仅根据上述情况认定奇虎公司标注该审图号虚假。 综上,奇虎公司在经营的360地图产品上标注信息,部分内容不真实、准确,本院将进一步判断奇虎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首先,奇虎公司经营的360地图产品的一般消费者应是有一定使用需求的普通消费者。根据查明的事实,相关产品系奇虎公司提供的免费产品,消费者可以自行安装并使用。消费者使用涉案地图产品,主要是满足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的地图需求,并不涉及专业或特定设备(比如汽车专业导航)的使用。其次,消费者选用涉案地图产品,一般通过相关软件应用平台,最关注的是服务提供者身份,亦以服务提供者来区分不同的服务,如百度地图、搜狗地图。很少人是以地图数据的提供者作为选择的依据,在使用过程中也较少关注地图提供者信息之外的标注情况,对相关英文标注或特定符号更是如此。第三,奇虎公司提供的涉案地图产品,除了相关地图数据信息外,还包括其他大量与生活、工作有关信息,上述信息是奇虎公司结合自身经营获取并使用的,与地图产品结合起来的整体运营效果是奇虎公司结合运营能力的体现,也是消费者在选用360地图时不容忽视的因素,故在安装使用360地图时,对提供整个系统服务的奇虎公司身份的关注度应比相对专业的地图数据来源关注度更高。即使有的消费者认为360地图使用效果不如意(比如定位不准等),也都会认为奇虎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佳,很少会探究是否因为地图数据的原因。奇虎公司亦一直在经营的产品上标注360地图字样,表明经营者及产品名称。第四,奇虎公司根据与四维图新公司的约定标注相关信息,并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意图,且依据秀友公司的通知及时进行了变更。综上,针对360地图产品的标注信息,本院从整体上观察并比较标注信息的主要部分,认定虽有部分内容不准确,但并不会引起相关消费者对360地图生产者等产生误解,奇虎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 2.奇虎公司发出的声明是否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首先,上述声明是奇虎公司针对四维图新公司起诉一事的公开回应而并非商业宣传,一般消费者即使关注上述声明的内容,亦会在相应的消费过程中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其次,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声明内容基本属实:奇虎公司确实与秀友公司签订了相关许可协议并支付了高额许可费用,而秀友公司确实与立得公司系关联公司。故虽然声明使用立得空间集团指代秀友公司不准确,但并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奇虎公司的行为并不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二)关于秀友公司、立得公司 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秀友公司、立得公司声称共同经营 ishowchina 网站、使用的审图号未及时重新申请,构成虚假宣传,本院认为,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的上述情况是否造成消费者误解,上文已予以论述,本院不再赘述。关于秀友公司、立得公司发布的声明,亦是陈述相关事实,且不属于商业宣传,并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故秀友公司、立得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三)各被告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 四维图新公司主张三被告的侵权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本院认为,四维图新公司主张奇虎公司等使用电子地图数据等经营行为,已经本院审理认定不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且根据现有证据亦无法认定秀友公司等行为损害了四维图新公司的商业利益,故对四维图新公司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施行)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本院认定如下: 一、原、被告基本情况 (一)原告经营情况 四维图新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日,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开发、生产导航电子地图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显示,四维图新公司的专业范围为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面移动测量,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图编制,地形图、电子地图;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二)被告经营情况 1.奇虎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3日,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向奇虎公司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显示其专业范围为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秀友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6日,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等。秀友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立得公司系秀友公司投资人。 3. 立得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1日,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地球空间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绘产品的研制及销售;承接测绘工程等。 二、原告主张制作并享有相关电子地图著作权的事实 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审核批准书》(审图号: GS (2014) 6026号)及《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图审字(2014)第846号)显示:送审单位为四维图新公司,地图名称为“《网络地图-MU》 13秋Vl.1腾讯公司提供服务”。 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审核批准书》(审图号: GS (2015) 15号)及《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图审字(2014)第4139号)显示:送审单位为四维图新公司,地图名称为“《网络地图-M155》14夏V1.1图为先公司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审核批准书》(审图号: GS (2015)2083号)及《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图审字(2015)第2100号)显示:送审单位为测绘出版社,地图名称为“《导航电子地图-D007》(四维图新数据)主要适用于安装丰田13CY导航仪的丰田全系、雷克萨斯全系等汽车导航”。 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审核批准书》(审图号: GS (2015) 2650号)及《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图审字(2015)第2749号)显示:送审单位为四维图新公司,地图名称为“《网络地图-L132》15夏V1.1百度公司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5.《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审核批准书》(审图号: GS (2016)343号)及《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图审字(2016)第0137号)显示:送审单位为中国地图出版社,地图名称为“《导航电子地图-D008》(四维图新数据)”。 被告认为,上述证据无法证明相关地图具体内容,亦不能证明四维图新公司对相关地图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根据审查意见可以说明送审地图内容即客观地貌描述,创作空间小,独创性不足。 三、原告主张被告侵害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事实 1.地图截屏。四维图新公司提交了一份对比表,主张全国范围内的24处相同地点,安卓手机360app地图截屏、苹果手机360app地图截屏、360搜索网页地图截屏、百度网页地图截屏、高德网页地图截屏、四维导航仪地图截屏反映的内容一致。 被告认为该证据中百度、高德地图及四维导航仪地图截屏与本案无关,时间上也未显示早于被告,不能证明被告侵权。 2.(2015)京海诚内民证字第14699号公证书。2015年12月7日,经四维图新公司申请,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在京东商城购买360奇酷手机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货款共计999元,相关手机保存在公证处。 3.(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3981号公证书。2016年3月28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浏览器的地址栏内输入“www.so.com”进入360搜索,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对“www.so.com”,进行查询,显示主办单位为奇虎公司。点击360搜索框上方的“地图”进入“360 地图”页面,在搜索框中输入“北京五元桥”等24个地点,浏览搜索结果并截屏,页面下方显示“2016©360-GS(2014)6071号Data©ishowchinaEMG.”。 4.(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3986号公证书。2016年3月28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的苹果iPhone4S手机恢复出厂设置、连接网络后,通过该手机已经安裝的“App Store”应用程序搜索并下载、安装“360搜索”等应用程序,点击搜索框下方“地图”进入“360 地图”界面,在搜索框中输入“北京五元桥”等24个地点,浏览搜索结果并截屏。 5.(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3985号公证书。2016年3月28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购买的360 奇酷手机启封并开机、恢复出厂设置、连接网络后,通过该手机已经预装的“奇酷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安装“360搜索”等应用程序,显示360搜索app各大手机应用商城下载数量达到 3334.5万次。返回“360搜索”应用程序主界面,点击搜索框下方“地图”进入“360 地图”界面,在搜索框中输入“北京五元桥”等24个地点,浏览搜索结果并截屏。 另查,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相关手机应用商城数据手机截屏打印件显示,360搜索app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下载数量达到3334.5万次。 6.(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3982号公证书。2016年3月28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www.baidu.com”进入百度搜索,点击百度搜索框上方的“地图”进入“百度地图”页面,在搜索框中输入“北京五元桥”等24个地点,浏览搜索结果并截屏,页面下方显示“2016 Baidu-GS(2015)265号-DataNavinfoCenNavi”。 7.(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3983号公证书。2016年3月28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浏览器的地址栏内输入“ditu.amap.com”进入高德网站页面,在搜索框中输入“北京五元桥”等24个地点,浏览搜索结果并截屏,页面下方显示“2016高德软件 GS(2014)6002号”。 8.(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228号公证书。2016年6月27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浏览器的地址栏内输入“ ditu.so.com”进入360地图页面,点击右下角“ishowchina”,进入“我秀中国”页面,页面中包括:“互联网地图精准、精确、有效的地理位置应用”“高清全景地图包含国内覆盖范围最广的全景数据”“APISSDKS开放平台,多样化应用开发者的阵地 使用服务API、JavaStript API、 SDK开发属于您自己的地图应用”等栏目;在“我秀中国”页面,点击进入“关于我们”栏目,显示:“我秀中国(www.ishowchina.com)网站是秀友公司采用当今最先进的移动测量及实景地图技术打造的实景地图综合网站……” 9.(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231号公证书。2016年6月27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中国经济网”页面,显示以下内容:“就四维公司起诉奇虎公司导航电子地图侵权一事,奇虎360今日回应称其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奇虎360回应全文如下: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德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 10.(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232号公证书。2016年6月27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DoNews”网站页面,显示标题为《360回应被四维起诉使用的导航地图具有合法来源》的文章,内容涉及四维图新公司、奇虎公司对本案的相关表态。 11.(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233号公证书。2016年7月13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搜狐科技”页面,显示以下内容:“最近,据有些媒体报道,四维图新公司起诉奇虎公司侵犯电子地图著作权,奇虎公司回应‘地图来源于立得空间’(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准确来讲,在这一事件中,立得空间与四维公司和奇虎公司都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据了解,此事涉及到立得空间参股的一家独立企业秀友公司,秀友公司是立得空间投资的专业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科技公司,该公司作为当事公司将独立对上述事件作出说明……” 12.(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229号公证书。2016年6月27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正义网”页面,显示以下内容:“秀友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于2014年4月1日与四维图新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有关地图数据许可的合作协议,获得了四维图新公司地图及相关数据的合法授权,秀友公司向四维图新公司支付了许可使用费。本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与奇虎公司签订了地图数据服务许可协议,按照上述四维图新公司的授权为奇虎公司提供地图数据服务,奇虎公司依照协议约定合法使用相关服务,并支付了许可使用费。本公司认为,奇虎公司不存在侵犯四维图新公司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秀友公司与四维图新公司和奇虎公司分别签订的合作协议已顺利执行2年多,至今仍然合法有效……” 13. (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230号公证书。2016年6月27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浏览器的地址栏内输入相关网址进入“科学中国网”页面,显示了上述秀友公司声明的内容。 14.《合作协议》。秀友公司(甲方)与四维图新公司(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甲乙双方为共同打造国内领先的位置服务及相关产品,开拓国内互联网位置服务产品市场……数据使用范围: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地图及相关数据,甲方可用于自有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上的互联网在线地图服务、在线地图应用、网站Web端、网站移动APP端在线及离线地图应用,支持网站对企业和公众的互联网地图位置(WEB和移动端)API服务,包含以在线 API产品形式的相关业务(如为其他企业/个人网站APP提供在线API服务、个人开发者使用的API开发服务)。不包含任何脱离网站平台及网站服务的其他应用,不包含任何形式的与汽车厂商及车厂集成商的直接或间接合作业务,不包含任何形式的车载前装/后装业务,不包含任何形式的PND导航业务……乙方的MIFG格式地图数据产品,首次提供的数据版本为2014QI版……交付甲方的各版本数据内容以乙方发布的对应版本的正式《MIFG规格书》为准。数据内容包括MIF—G车导标准基础内容及MIF—G附件内容,数据覆盖范围为全国现有31省市及香港和澳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后,可将乙方提供的地图数据用于自有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上的互联网在线地图服务、在线地图应用、网站Web端、网站移动APP端在线地图应用,支持网站对企业和公众的互联网地图位置(WEB和移动端)API服务,包含以在线API产品形式的相关业务(如为其他企业/个人网站APP提供在线API服务、个人开发者使用的API开发服务)。甲方支付离线导航地图使用许可费后,可提供基于甲方网站平台并符合以下离线导航功能定义的相关移动端APP产品:允许做turn by turn的离线导航应用,允许在离线状态下做路径计算及实时导航引导,允许将矢量的数据及编译生成的数据下载到本地移动终端……甲方将在其互联网地图产品中发布乙方提供的合格数据产品,并就使用乙方数据的甲方互联网地图及相关产品平台进行推广,并应注明数据产品来自乙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发或转卖乙方数据产品,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乙方数据产品交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金额为违约时间所在合同年度的10倍,不低于1200万元,且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数据……乙方应根据协议要求及时间向甲方提供合作内容所述数据产品,乙方应保证提供数据产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等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互联网地图产品进行持续及时的更新,乙方保证数据产品更新为每季度一版……乙方提供的数据产品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乙方。协议期内,乙方授予甲方对这些数据的合法使用权。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协议任何一方承认对方向自己提供的任何其他数据、资料、软件等的知识产权属于提供方。未经过提供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擅自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承担相应的后果。对于乙方提供的地图产品,甲方应按照地图审核批准书上载明的用途使用导航地图,严格实行“一图一审”,不得“一号多用”,对于公开出版的导航电子地图中,甲方应按照要求自出版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测绘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送交样品进行产品备案。甲方必须在使用范围内的所有网站、产品、服务等各类应用中的显著位置标注乙方的商标和LOGO,以清晰明确的方式标明乙方企业标识或企业名称,但具体标注内容、标注位置及标注形式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合同期限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4月1日。 本案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秀友公司使用四维图新公司相关数据产品的范围、方式等合同条款含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15.《许可协议》。2014年4月,奇虎公司(甲方)与秀友公司(乙方)签订地图数据服务许可协议,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器和数据并部署在双方共同指定的机房内,乙方给甲方最大的开放权限,供甲方自由调取并使用数据及服务提供的地图相关数据及在线服务功能,甲方可在甲方及其中国境内关联公司自有及经合法授权的网站、产品及相关业务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数据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平台及其API产品移动终端上提供终端定位服务、地图搜索及在线导航的应用等,包括甲方关联公司的运营服务。数据服务内容包括乙方自有及已经授权取得的MIFG格式所有的完整的地图数据产品服务……每版新版地图数据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数据产品服务开放给甲方……数据服务覆盖范围包括中国现有31省市以及香港、澳门。甲、乙双方将共同制定更多层级的导航电子地图标准,在双方均同意的时间内逐步将乙方采集的相当于1:2000的导航地图数据融入到目前的数据中……甲方可在其自有及合法授权的网站、产品及相关业务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数据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地图网站,用于甲方公司自有及经合法授权的平台,及其API产品、移动终端上提供终端定位服务、地图搜索在线导航的应用等。甲方将在其自有的经合法授权的互联网地图产品中使用乙方提供的合格的数据产品服务,并就使用了乙方数据产品的甲方互联网地图的相关产品平台进行推广,并必须注明数据产品服务来自乙方……乙方应根据本协议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数据产品服务,乙方应保证提供数据产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对其向甲方提供的数据产品服务享有合法权利,有权提供给甲方使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财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上述原因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对甲方互联网地图服务产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版本提交计划进行持续及时的更新、完善与升级……乙方保证数据产品更新频率为一年四版……乙方提供的数据产品服务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乙方,协议期内,乙方授予甲方对这些数据的合法使用权。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基于乙方提供的数据产品所设计、开发的所有网站、产品、服务、应用、软件、硬件等知识产权归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所有……双方保证对于各自提供给对方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软件、硬件等资源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或已获合法权利,并可以授权接收方使用,提供的资源存在权利瑕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地图应用中的标注乙方的商标和/或logo,以清晰明确的方式标明乙方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但具体的标注内容、标注位置及标注形式应由甲方根据产品特点决定。 16.网页打印件。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腾讯位置服务使用条款—腾讯地图开放API服务协议》显示,协议服务内容是指腾讯地图开放API(由腾讯自主研发运营,并向您提供的地图服务应用程序接口,以下简称“应用接口”)及通过应用接口向您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地图图片、地点查询、实时定位、周边查询、路线规划、实时路况、街景地图、卫星地图等服务。通过调用应用接口,可以搭建与腾讯地图相关的网站或应用,从而在应用上显示腾讯地图图片、进行地点查询、实时定位等操作。四维图新公司还提交了《腾讯位置服务JavaScript API-开发指南》,对Key鉴权、API服务加载、手机Web应用开发等进行了介绍。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图吧Mapbar地图A P I使用条款》中“服务介绍”显示,使用者在接受相关条款约束的情况下,使用Mapbar地图服务,只能利用地图API文档中所列明开放的API功能来对API相关服务数据结进行展示,但不得直接存取使用内部数据图片、程序、模块或任何其他Mapbar地图服务或功能。 17.(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311号公证书。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我秀中国(ishowchina.com)”页面,点击上方导航内“我秀地图”进入“立得空间—我秀地图首页”页面,选择菜单栏内“更多工具”项下“开发者工具”,在上一步骤页面点击工具栏上方导航栏内“Network”,在上一步骤页面,刷新后下载名称为“V2?=3.0t=jsmapak=ec85d364...”的文件到计算机桌面,在上一步骤刷新后的页面中随机点击图片地址进行浏览;清除网络请求记录,在页面左上角地图搜索框内输入“三元桥”,随机点击图片地址进行浏览;显示相关起点地图内容,地图下方标注了©2016立得空间-秀友科技-GS(2014)6062号-DataLeadorNavinfo。在上一步骤页面工具栏内点击结果请求网址,显示相应内容;返回“我秀中国”首页,点击上方导航栏内“开放平台”,进入“我秀中国—开放平台”首页,在“我秀中国—开放平台”首页点击“Web端”项下“JavaScript API”进入“我秀中国- Java Script API”页面,按在“我秀中国—Java Script API”页面点击左侧导航栏内输入“示例中心”,进入相应页面;退回“我秀中国—开放平台”首页,点击“Web端”项下“服务API”,进入“我秀中国—服务API”页面后点击左侧导航栏内“参考手册”项下“搜索API”,进入相应页面,“产品与服务”显示,我秀地图开放平台向企业用户和普通用户提供部署版和在线版,定位、地图、搜索、导航等能力,以API、 SDK等形式开放。“概述JavaScript API”显示,立得地图JavaScript API是一套由JavaScript语言编写的地图应用程序接口。主要应用在浏览器端构建功能丰富、交互性强的地图应用程序,不仅为用户提供了基本地图浏览操作功能,还提供了大量的使用工具,以及诸如本地搜索、路线规划、地理编码等服务,满足行业用户的多种需求。“搜索API”介绍称,搜索服务API是一类简单的http接口,提供多种的POI信息搜索的服务,包括关键词搜索、多边形查询、周边查询、行政区划查询、POI id查询。单个key支持每天 220 000次调用,超量封停。返回“我秀中国”首页, 点击上方导航栏内“更多”项下“关于我们”,进入“我秀中国—关于我们”页面,显示“我秀中国网站是立得公司、秀友公司采用最先进的移动测量的实景地图打造的实景地图服务网站,它通过清晰的连续城市实景影像来展现中国城市的风貌,好比这样一个个实景城市放在了互联网上,任由你浏览欣赏、查找设定城市中的生活信息以及你感兴趣的一切……” 18.(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312号公证书。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360搜索”页面,点击左上角“地图”进入“360 地图”页面,点击选择浏览器右上角“菜单”栏内“更多工具”项下“开发者工具”,显示工具栏,在上一步骤页面下载名称为“10061.js”的文件到计算机桌面,在上一步骤页面中随机点击图片地址进行浏览,清除网络请求记录并在搜索框内输入“三元桥”,回车后工具栏内显示相应记录,随机点击图片地址进行浏览。关闭上一步骤页面,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baidu.com”进入“百度”搜索页面,在搜索框内输入“whois查询”,在搜索结果页面点击第三个标题链接,进入“whois查询—站长之家”页面,在“whois查询—站长之家”页面搜索框输入“qhimg.com”点击查询,进入查询结果页面,显示联系人等信息。四维图新公司还提交了360地图网页及地图数据来源打印件、QHRES.COM域名查询结果打印件,主张奇虎公司通过自有服务器从秀友网站获得地图数据,而非获得地图位置API服务。被告对上述证据证明目的不予认可,主张360地图本身还要提供许多和用户交互的功能,而这些功能都是通过页面程序(js程序)去实现的,每个js脚本程序实现的功能是不同的,其中一个js程序就是通过秀友公司提供的API服务调用秀友公司的地图。 19.(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15604号公证书。2016年11月3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360搜索”页面,在“360 地图”页面点击左下角“地图api”,进入“360地图开放平台页面”,分别点击“Android”,进入“Android SDK”页面,页面中显示了“Android 地图 SDK”“Android 定位 SDK”“Android 导航 SDK”等简介;点击“JavaScript”进入“JavaScriptAPI”页面,页面中显示 “你只需要几行JavaScript代码,就可以在你的web应用里添加一幅地图,你还可以基于地图添加标注、图片等,搜索关键字、搜索公交、驾车、导航路径等。该套API免费对外开放。您需先申请密钥(apikey)才可使用,接口(除发送短信功能外)无使用次数限制。”点击“web接口”进入“web服务API”页面,在“web服务API”页面点击“功能介绍”项下“Place API”,显示360地图可向用户提供相应的API服务。 奇虎公司表示曾经计划提供这项服务,但是由于对该商业模式还未规划好,因此一直没有实际提供,申请密钥的链接一直没有开放,宣传内容中没有提及上述服务与四维图新公司有关。该公司准备在这项服务中选择其他地图数据提供商。 20.网页打印件。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平台网页截屏显示,秀友公司资质等级为乙级。四维图新公司还提交了《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0]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附件《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中提及,专业范围包括:1.地图搜索、位置服务;2.地理信息标注服务;3.地图下载、复制服务;4.地图发送、引用服务。其中资质等级为乙级的不得承担上述第3、4项服务。 21.(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17028号公证书。2016年12月1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百度搜索”页面,在搜索框中输入 “国家测绘局”搜索后进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页面,在导航栏内“政策法规”栏目下点击“宋超智副局长就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答记者问”(以下简称领导讲话),标题下载有“来源: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时间:2010-05-25 10:10:00”,其中提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盈利模式呈现多元化,当前主要是企业标注定制地图和路径查询服务,未来市场增长的驱动力将来自互联网平台和手机平台的营收增长……登载地图的网站有很多,但并非所有网站都需要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总的来说,凡是利用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可以公开出版发行登载的地图,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讯网络面向社会大众提供地图增值服务的单位,需要依法申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资质,具体包括4类行为。一是地图搜索、位置服务。搜索服务,是指提供符合输入的关键词的兴趣点(POI)查询,也包括指定位置附近的兴趣点查询。位置服务,是指导航、定位服务。导航服务是由专用的服务器,提供由起点到终点的图形方式或者文字方式规划路线的服务。定位服务是根据GPS或者经纬度信息和地址信息,在电子地图上确定唯一具体位置的服务。二是地理信息标注服务,是指在电子地图的指定位置上,填写其附属信息的服务模式,附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电话、分类、图片、评论等。三是下载、复制服务。下载服务是指主动提供电子地图数据的下载功能。下载的数据可以是背景数据、兴趣点数据、道路数据、导航数据、公交换乘数据等。复制服务,是指由专用的服务器,提供对当前地图页面全部和部分属性的脚本描述,用户可以复制到其他页面中,从而实现相同效果的地图服务。四是地图发送、引用服务。发送服务是指用户单位将搜索查询、规划路线、公交换乘等定制服务发送或者转发给特定的第三方的服务模式。引用服务是指提供各种功能的标准代码供用户、单位加入到本网站中页面中,从而实现各种的地图服务的模式。 本案审理过程中,各被告认为秀友公司的测绘资质属于行政许可中的资质类别,与民事合同约定的许可范围没有必然联系,而《合作协议》也未规定根据测绘资质确定许可范围。上述《通知》、领导讲话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没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效力极低。上述通知等发布时间距离《合作协议》签订时间近4年,相关内容并不一定适用于当时的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业。 22.(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17029号公证书。2016年12月1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360地图(ditu.so.com)”页面,在搜索框内输入“北京大学”,点击并进入第一个搜索结果页面,点击分享图标,弹出“分享地图内容给好友”功能框,可以分享地图内容到QQ 空间(该过程通过QQ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分享成功后,返回到相应页面后点击“到这去”,在输入框中输入起点“海淀黄庄”并点击“坐公交”选项,在路线页面点击第一条路线框内的“发送到手机”并在弹出的“发送到手机”功能框中输入手机号码、验证码等,点击“免费发送到手机”,弹出“发送短信到成功!”提示框。在上一步骤页面依次点击“驾车”“步行”“骑车”等图标并进行上述操作,均可将相应结果发送至手机。在上一步骤页面点击“附近找”,进入相应页面,显示“找美食”“订酒店”“看电影”“找景点”等提示。 本案审理过程中,奇虎公司主张其未超出合同使用范围使用数据,且奇虎公司向外提供的“搜索”服务的相关POI数据均属于奇虎公司。公证书未记载分享或发送的POI信息内容,也不能证明上述行为是否属于“发送服务”。实际上,该手机用户收到的短信显示的内容就是一条链接,点击该链接直接跳回360地图,其实质还是API服务。 23.网页打印件。四维图新公司提交了大众点评网、美团网网页打印件,主张地图位置API服务只限于服务接受方通过A P I方式,向公众提供位置服务,但不包括提供地图搜索、发送等服务。被告不认可上述内容可以说明整个互联网地图位置API服务行业的情况,行政资质与行业实践不同,具体提供的服务应当以合同为依据。且四维图新公司未证明大众点评和美团提供的是规范的API服务,在奇虎公司仅有部分服务内容来自于秀友公司的情况下,上述证据无法证明奇虎公司提供的服务是超过相应约定范围的。 24.(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16521号公证书。2016年11月19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四维图新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进入“360搜索”页面,点击页面上地图链接进入“360地图”页面,进行查看源代码相关操作后,进入“http://s8.qhres.com/qs/:mapsapi:m/10073/js”页面;返回“360 地图”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查看开发人员信息,点击“Preview”选项查看相关信息;进行相关操作进入百度网站搜索“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域名“so.com”“qhres.com”的备案信息,主办单位均为奇虎公司。 本案审理过程中,奇虎公司认为公证书相关内容证明奇虎公司是通过API方式从秀友服务器上调用了秀友地图的客观事实;相关页面程序仅是被命名为“api.map.so.com/js/”,该页面程序并非四维图新公司所主张的API服务,该页面程序本身并不存储任何地图,也不会对从秀友公司调取的地图做任何封装。 25.相关网站地图页面截屏及说明。四维图新公司提交了四维图新公司地图与360地图中POI信息相同错误的内容,主张奇虎公司在360地图中直接获取并复制了四维图新公司相关POI信息,并在自有服务器进行存储。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主张POI信息本身是地址等客观信息,四维图新公司对这些客观信息并不享有权利;上述 POI信息或来源于合作方,或来源于360搜索大数据积累。 四、原告主张其经济损失、被告获得违法利益的事实 1.网页打印件。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中国新闻网文章《 360好搜PC端市场份额超35% 活跃用户数 3.8亿》中提及,“截止2015年底,好搜在PC端的市场份额已达到35%,每日搜索请求超过7亿次,活跃用户数增长到3.8亿,这已经是好搜连续14个季度保持环比增长”。 2.年度报告。四维图新公司提交了2010—2013 年的年度报告节选及2014、2015 年的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为研发投入了大量资金。 3.合同。四维图新公司提交了四维图新公司(乙方)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丙方)2013年3月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数据产品,具体详见附件……乙方提供数据时间不得晚于乙方提供数据给甲方竞品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搜狗、新浪、谷歌、腾讯、奇虎360等和甲方具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公司的互联网地图及导航产品……甲方可在其自有网站、产品及相关业务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数据产品,包括甲方网站、甲方地图API产品、移动终端上提供终端定位服务、地图搜索及导航的各类应用。PDN、车载终端及与车载有关的应用另行协商。甲方将其在其互联网产品中发布乙方提供的合格的数据产品,并就使用了乙方数据产品的甲方互联网地图产品平台进行推广,并应注明数据产品来自于乙方……乙方提供的数据产品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属于乙方。协议期内,乙方授予甲方对这些数据的合法使用权……甲方必须在协议约定的地图使用范围内的所有网站、产品、服务等各类应用中的显著位置标注四维图新公司的商标和/或LOGO,以清晰明确的方式标明乙方企业标识或企业名称,但具体标注内容、标注位置及标注形式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合同附件显示:数据内容包括基础数据、详情数据、公交数据、导航数据等,其中基础数据包括基础地物数据、内部地物数据、关系数据、AOI地域范围数据、楼块数据、门址数据等。 4.网页打印件。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网站打印件显示,奇虎公司2014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大幅度增加。奇虎公司PC端产品和服务的月活跃总数及用户渗透率很高,市场份额高,移动搜索贡献的流量增长较快。 5.发票及银行、电子回单凭证。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上述单据显示,四维图新公司支付了律师费1 004 800元。 五、被告主张不侵权的事实 (一)奇虎公司的证据 1.(2016)京方圆内经证字第17086号公证书。2016年6月8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奇虎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使用IE浏览器访问www.baidu.com,搜索“.net framework 4.0”后在结果中下载”Microsoft.NET[1]”;搜索关键词“fiddler4”后下载文件“fiddler4-4.6.2.O_setup,1453708442.exe”,查看上述两个文件的数字签名信息。运行安装上述文件后,点击“Fiddler4”,进入“fiddlerWeb Debugger”主界面,开始实时抓取网络数据包信息;打开IE浏览器访问“ditu.so.com”(360地图首页),搜索“五元桥”,查看页面显示的地图信息;关闭IE 浏览器,还原“fiddlerWeb Debugger”页面,进行一系列的保存、查看的操作,浏览器 中显示图像同该数据包HTTP Response的ImageView显示图像一致。进行相关操作进入百度网站首页并搜索“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查询域名“ishowchina.com”的备案信息,主办单位显示为北京立得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2016)京方圆内经证字第25052、25054号公证书。2016年10月26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奇虎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使用IE浏览器访问“wifi.liebao.cn”,下载并运行、安装“猎豹免费wifi5.1”;访问“www.baidu.com”,搜索、下载、运行、安装“fiddler4”并进行相应的勾选选项的操作。开启已经还原所有设置的手机,查看并设置相关选项,再次打开“fiddler4”程序,开始实时抓取网络数据包信息。在手机中点击打开“360搜索”应用,点击首页中“地图”图标,依次搜索查看“五元桥”等5个地点地图信息。查看相关抓取到的部分数据包信息内容。除“#”下方对应数字为“32”的数据包Host为“210. 51.167. 27:8350”,其他数据包Host均为“210. 51.167.27:20000”。将所有抓取到的数据包保存到相关文件。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使用已经还原所有设置的手机查看并设置相关选项,进行相应互联网设置,下载安装360搜索软件,在计算机中打开“Fiddler4”,开始实时抓取网络数据包信息;返回手机桌面,点击进入“360搜索”首页的“地图”页面,在该页面中搜索查看“五元桥”等5个地点的地图信息。查看电脑中Fiddler4抓取到的部分数据包信息内容并进行对比,IE浏览器中显示的图片同Fiddler4窗口中显示的图片内容一致。 四维图新公司认为抓取相关数据的公证工作完成时间在其起诉之后,奇虎公司具有控制和修改地图调用机制和相关数据的能力,故不能够客观反映360地图的实际数据来源和数据使用方式;且上述证据无法证明秀友公司向奇虎公司提供了互联网地图位置API服务,但是却可以证明360地图PC端及移动端均具备搜索功能。 3. (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0670号公证书。2017年3月31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奇虎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developer. here.com/rest-apis/documentation/enterprise-map-tile/”,回车后进入新页面,点击页面左侧的“Quick Start”,查看相应网页内容;点击网页中“Map Tile Resources”下方的“Map Tile Resources and URL usage”链接,查看打开的网页内容。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lbs.qq.com/static-v2/index.html”,回车后进入新页面,查看“静态图API|腾讯位置服务”网页内容;先后点击网页左侧导航的“基础知识”“取图接口说明”链接,查看相应网页,包括以下内容:腾讯地图的静态图API,允许用户在网页及其他应用中直接嵌入一张地图图片,无需编写JavaScript代码,只需要构造一个HTTP协议的URL,使用参数设定地图位置,缩放级别,叠加标注和路线等,系统就会返回一张静态的图片。 本案审理过程中,奇虎公司提交了北京思必锐翻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公证书中相关英文内容的翻译,包括以下内容:什么是地图瓦片API?Here地图瓦片API是一种RESTful API,它可用于检索世界所有区域的地图图像。为了获取一张地图图像,制定一个URL请求,结合一组参数,以指定诸如地图图像的位置、格式、缩放级别和地图类型的细节。您可以将获取的地图图像嵌入到网页和应用程序中。地图瓦片API可解决以下高级别使用案例:获取一张地图瓦片图像,指定地图瓦片图像的查看方案,指定地图瓦片图像的缩放级别,指定地图瓦片图像的分辨率,识别不同的地图版本,检索地图版权信息,检索特定位置的元数据信息。 四维图新公司认可上述公证书及翻译件的真实性,但认为here地图对外提供的API 服务与秀友公司向奇虎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两种不同的类型,不能证明本案中奇虎公司的使用方式符合行业规范。 4. (2016)京方圆内经证字第27712号公证书。2016年11月29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奇虎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so.com”并进入相应页面,点击页面上方导航的“地图”链接,进入 “360地图”网页,进行相应操作查看“ 360地图”网页相关内容的源代码,分别使用鼠标拖动选中并复制如下内容:“http://s2.qhimg.com/static/le1ale9d5bflec22/swfobject.js”“http://js.passport.qihucdn.com/5.0.3.js”“http://api.map.so.com/js/”;进行相应操作后使用开发者工具窗口访问上述内容相应界面。6分钟后再次重复上述操作,分别使用鼠标拖动选中“http://api.map.so.com/static/1elale9d5bflec22/swfobject.js”“http://api.map.so.com/5.0.3.js”“http://abc.map.so.com/js/”,显示运行结果一致。奇虎公司据此主张API服务是一个抽象的、内涵丰富的接口服务概念,并不是具体的以API命名的某个程序或者文件。360服务器上的“api.map.so.com/js”仅是一个页面程序,并非四维图新公司所谓的API服务。四维图新公司认为奇虎公司可实现单方面网页控制操作,对该份证据不予认可。 5. (2016)京海诚内经证字第18477号公证书。2016年12月7日,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对奇虎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so.com”,在搜索栏内输入“狮山街道石枫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搜索,点击查看城市吧、艺龙网、九游网、住哪网、8684网、狮山社区网等网站中相关内容;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baidu.com”,在搜索栏内输入“狮山街道石枫社区居民委员会”进入搜索,点击查看城市吧、百度知道、城市吧、8684网等网站中的相关内容。以同样的方式在360搜索、百度搜索分别搜索查询“华辉鹅庄火烧鹅”,在360搜索、百度搜索、搜狗搜索分别搜索查询“秦华.世纪新城二期”,在360搜索、搜狗搜索分别搜索查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在360搜索、百度搜索、搜狗搜索分别搜索查询“黄金山公园 中海月朗苑对面”,点击查看搜索结果中相关内容,出现相关地点的POI信息同错情况。奇虎公司据此主张四维图新公司证据中罗列的地点在其他网站上亦有POI信息同错情形,无法证明360地图中的相应同错信息从四维图新公司获取并复制。四维图新公司主张地图服务提供商通常通过上述设置错误进行权属标识,奇虎公司在地图中直接使用地图地点实际上是一种复制行为,其公证书中其他网站存在同样的错误信息主要来源于百度、腾讯、搜狗等,这几家地图的实际来源也是四维图新公司。 6. (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0669号公证书。2017年3月31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奇虎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ishowchina.com”,进行相关操作后,进入“我秀中国”地图(旧版地图),选择弹出菜单的“检查(N)”项中的“Network一> JS”,在“我秀地图”页面搜索“富亨精品”,点击搜索结果中“赤峰市”,进入“富亨精品家俱行”地点地图页面,在代码窗口选择相应的链接点击右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 “Open link in new tab” 并打开新的网页标签页。在谷歌浏览器中新建选项卡的地址栏内输入“ditu.so.com”,进入“360地图”后在搜索框内搜索“赤峰富精品”进入“富亨精品家俱行”地点图面。在谷歌浏览器中新建选项卡的地址栏内输入“www.dianping.com”,进入大众点评网后点击“赤峰”,在搜索框内搜索“赤峰富精品”进入“富亨精品家具行”地点图面。以同样的方式在“我秀地图”“360地图”“大众点评”“腾讯地图”等搜索查询“北京紫玉渡假酒店”等地点地图页。存在着相同地点表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四维图新公司对该证据中POI数据的对比结果不予认可,认为不能排除人为干扰因素。 7.(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1945、31946、31947、31948、31949号公证书。2017年4月19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奇虎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对奇虎公司委托代理人操作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 2号楼(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13 层“13B-0333”工位电脑进行相应的检查、设置后,打开Microsoft Outlook 软件,查看账户信息后,点击查看“收件箱”中“大众点评”中“Re: about 数据更新和金量数据”“Re:关于360 地图接入大众点评POI 数据事宜”等相关邮件。点击查看“收件箱”>“携程”中“答复:关于360地图接入携程POI事宜”“答复:关于360搜索与携程网合作1214 –地图合作沟通”等邮件。公证人员对奇虎公司委托代理人操作的、位于上述地点“13B-0336”工位电脑进行相应的检查、设置后,打开Microsoft Outlook 软件,查看账户信息后,点击查看“收件箱”>“点评合作邮件”中“Re: 点评团购数据量偏少与底部广告去除”相关邮件。公证人员对奇虎公司委托代理人操作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 2号楼(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3 层“03B-0015”工位上电脑进行相应的检查、设置后,通过IE浏览器登录百度网站,搜索并进入“大众点评网—美食,生活,优惠券,团购”页面,“查看开发者”选项中“首页—大众点评开发者平台”的“API文档”,查看“获取指定商户信息business/get_single_business”选项页面信息并点击“开始测试”按钮,在“App Key”“AppSecret”右侧分别输入相关内容后,点击“调用接口”按钮,查看“返回内容”窗口中的信息。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百度网站,搜索并进入艺龙网站,查看“开放平台”项下“艺龙开放平台”中“开发文档”,点击“国内酒店”选项中“常用工具”中 “API测试”,在“User”“AppKey”“SecretKey”右侧分别输入相关内容并勾选“环境选择”“Method”相关选项,按提示在“接口请求参数(JSON)”窗口中输入对应的参数值,发送后查看“响应结果”中的相应信息。上述邮件中涉及相关网站与奇虎公司讨论的POI信息接入360地图等的内容,相关操作显示奇虎公司使用大众点评开放平台、艺龙开放平台的相关密钥能够获取上述网站相应的POI信息。四维图新公司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且主张上述网站的数据信息均来自四维图新公司。 8.说明。奇虎公司提交了《网页内容的抓取技术》的说明,主要内容涉及奇虎公司就大数据搜索积累POI信息的技术说明。四维图新公司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 (二)秀友公司公司的证据 1.《合作协议》。秀友公司提交的该协议与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一致。 2.提交数据情况时间汇总表及付款统计表。秀友公司提交的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电子地图数据情况统计表显示,自 2014年4月起,四维图新公司共向该公司交付了10次电子数据(载体为光盘),其中最后1次交付时间为2016年5月5日,版本号为16Q2。秀友公司提交的付款统计显示,秀友公司共向四维图新公司支付了4次合同款,金额共计4 375 800元。 3.光盘。秀友公司提交了四维图新公司交付的电子数据光盘(版本号16Q2)。本案中,双方均认可以秀友公司提交的上述电子数据光盘作为判断四维图新公司是否享有相应作品著作权、被告是否侵权的证据。本院庭审过程中组织双方就该份证据进行了现场勘验,显示该光盘包含数据文件与规格书文件,逐层打开文件夹显示相应文件是mif格式,使用mapinfo软件打开相应文件,导入道路、背景、索引、水系等要素数据进行展示,并通过选择字体、颜色等加载道路等信息数据。四维图新公司主张光盘中包含的要素即基础地图信息是其提供车辆采集信息后,由人工进行绘制的。该公司提供给秀友公司的版本,秀友公司可以根据应用情况进行选用,可选择呈现的线条、颜色等。 4.网页打印件。秀友公司提交了网页打印件,内容为百度百科关于API的说明,称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目的是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和硬件得以访问一组例程的能力,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基于互联网的应用正变得越来越普及,在这个过程中,有更多的站点将自身的资源开放给开发者来调用,对外提供的API调用使得站点之间的内容关联性更强,同时这些开放的平台也为用户、开发者和中小网站带来更大的价值……四维图新公司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且认为百度百科中对词条的解释为网络用户自行上传,可以随时修改,不可作为本案认定行业标准的依据。 5.《许可协议》。秀友公司提交的该协议与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协议一致。 6.说明。秀友公司提交了自行制作的技术服务说明,包括“开放平台API原理介绍”“秀友公司开放平台API介绍”两部分。四维图新公司不予认可,认为该说明系秀友公司单方出具,不具备客观性。 7.网页打印件。秀友公司提交了腾讯公司、百度公司、高德公司、图为先公司网站的网页打印件,主要内容为上述公司提供的电子地图数据API服务的介绍,主张其行为符合行业惯例。四维图新公司认为,腾讯、百度、图为先公司提供的API服务的范围及方式均已获得四维图新公司的合法授权。根据行业惯例,互联网地图API服务的本质是服务提供,而非数据提供。 8.(2016)鄂江天内证字第13250号公证书。2016年10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对秀友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下载安装相应软件等操作后,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so.com”后点击“地图”栏目,在搜索栏中输入“北京市五元桥”进行搜索后,拖动滚动条,按鼠标右键单击相关选项后查看“Open in New Tab”栏目;以同一方式查看“天津津昆桥”“魁歧互通”“南昌西环线梅岭收费站”“北三环与南阳交汇立交桥”“卓刀泉立交桥”等地点。 9. (2016)鄂江天内证字第13251号公证书。2016年10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对秀友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秀友公司代理人购买OPPO R9m 手机一部。对上述手机及公证处电脑进行必要的设置并下载安装相应软件等操作后,点击进入手机360搜索“地图”栏目,在搜索栏中输入“北京市五元桥”进行搜索并对手机和电脑进行相应的选择后,点击电脑charles页面中“http://map4.ishowchina.com”前的“+”并进行相关操作;以同一方式查看“天津津昆桥”“呼和浩特昭君收费站”“吉林长春一汽出口”等地点。 10.(2016)鄂江天内证字第13252号公证书。2016年10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对秀友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秀友公司代理人购买iPhone7 手机一部。对上述手机及公证处电脑进行必要的设置并下载安装相应软件等操作后,点击打开手机360搜索进入“地图”栏目,在搜索栏中输入“北京市五元桥”进行搜索并在手机及电脑上进行相应的选择后,点击“http://210.51.167.27:20000”前面的“+”并进行相关操作;以同一方式查看“长沙市侯家塘立交桥”“成都白家场立交”“乌鲁木齐上沙河立交桥”等地点。 四维图新公司认为,上述公证书证明秀友公司超出授权范围许可奇虎公司使用互联网地图搜索服务;该证据仅能证明用于拼装360地图的数据来源于ishowchina.com网站,但却不能证明该网站向360地图提供的是互联网地图位置 API服务。 11.服务合同。秀友公司(甲方)与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和信公司,乙方)签订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等服务,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14年8月1日签订生效,至2015年7月31日到期终止,除非双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延展一年,以此类推。2014年10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半个机柜。 12.情况说明。2016年10月31日,中嘉和信公司出具说明称,2014年7月,中嘉和信公司与秀友公司签订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合同,为秀友公司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该公司提供的公网IP地址为:210.51.167.2-33,编号为(2016)鄂江天内证字第13252号公证书项下的IP地址。http://210.51.167.27为该公司为秀友公司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IP地址。 13.网页打印件。秀友公司提交的网页打印件显示,“我秀中国”(www.ishowchina.com)网站是秀友公司采用当今最先进的移动测量及实景地图打造的实景地图网站等。 四维图新公司不认可上述服务合同、情况说明及网页打印件的真实性。 14.专家意见书。秀友公司提交了专家意见书显示,2017年4月19日,受空间信息智能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委托,国内遥感、摄影测量、地理信息等领域的专家,就互联网地图位置API服务的解释及定义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形成了本专家意见书。参加论证的专家包括:李德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摄影测量与遥感学家,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家耀:中国工程院院士,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专家,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成虎:中国科学院院士、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应用专家,中国科学院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张继贤: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主任,原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院长;蒋捷: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全球地理信息资源部处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论证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地图位置API服务”是否等同于“地图API服务”?专家就上述争议问题达成如下论证意见:“互联网地图位置API服务”也可以称为“互联网地图API服务”。互联网地图,即用户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连接互联网使用的地图,其作用为满足实现查询位置及到达目的地路线等需求。API服务,API 就是程序开发接口,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问答的通信管道,在一端利用程序进行开发提出查询问题,在另一端根据查询的问题找到相应的答案,信息传输返回。API服务提供方一旦对服务器采取加密等限制访问措施,API服务使用方的访问要求就会被拒绝。位置服务(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s),是在互联网上利用API接口开发网络电子地图与GNSS(卫星导航定位)形成的大众化服务模式,已在全球得到广泛应用,人们将大众衣食住行相关的兴趣点(POI)标注在电子地图上,利用GNSS所提供的用户位置(包括所在位置和查询位置等),即可以在各种用户终端上(WEB端和移动端等)提供从用户位置到达目的地的路径,进行导航和引导。为了提高直观性,也可将影像地图和实景影像叠加在电子地图上。日常生产生活中对此有不同的提法,如“互联网地图位置API服务”或“互联网地图API服务”或“ API 位置服务”等,应当说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一致的。所谓位置服务,包括提供用户当前所在的位置、用户想要搜索的某个信息的位置、用户如何从某位置通过公交、驾车等方式到达另一位置的线路信息等一系列服务。通常,位置服务包括以下具体服务:搜索服务:通过用户输入的文字、语音等方式,将对应的兴趣点位置信息在地图上进行展现。路线规划,通过用户输入的起点、终点信息规划公交或驾车线路,在地图上进行图文展现,供用户参考使用。地图展示:将地图呈现给用户,在地图上显示用户最关注的道路、重要的河流、建筑物等信息。其他相关服务,包含将文字地址转为地图上的位置等一系列用户常用到的服务。如百度、高德、腾讯等知名企业,均是将各自的位置服务以API服务的形式,提供给广大用户,其功能包括了地图的显示、搜索、路线规划等。这种API服务也用于给网站开发者来调用,网站开发者调用后可以在自己的网站或APP上向网友提供地图功能。目前行业内流行的以地图API的形式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是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很多第三方企业及个人则可以利用网站及APP应用,以小成本的代价解决互联网地图应用需求。对于这种API服务,这些提供者都没有统一的称谓或定义。但通常只有满足地图展示、搜索、路线规划等一系列能力的API,才能满足用户对互联网地图的需求,才可以称之为互联网地图API,单独只提供地图显示或搜索能力的地图API,市场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其没有商业价值,没有竞争力。综上,经过对有关技术事实的了解和论证,我们一致认为,互联网地图API服务和互联网地图位置 API服务、API 位置服务,只是一种表述的不一致,三者在具体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性质上是一样的,不存在本质区别。所有专家均在意见书上签名。 四维图新公司认为上述意见书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不应作为证据采纳,该证据专家与被告存在利害关系,专家论证会战略联盟是由立得公司与武汉大学等组建的,李德仁院士是立得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因此该专家意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专家论证意见有所偏颇,将API服务等同于API接口。关于位置服务,位置服务的英文翻译应当是基于位置的服务,按照该意见,位置的定义无限扩展,在合同中的特别限定没有意义。在该位置服务有相关官方解释的情况下不应采用该意见书中的说法。 15. (2017)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1823号公证书。2017年4月19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秀友公司搜索、浏览相关网页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除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等操作后,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入“lbs.qq.com/index.html”,回车后进入新页面,点击页面中“接入指引”“定位”“地图”“地点搜索”“路线规划”“开发”“使用条款”链接,查看相应网页,包括以下内容: 腾讯位置服务的接入步骤:1)登录腾讯位置服务;2)验证手机与邮箱;3)申请开发密钥;4)选择您需要的产品。如何选择该用哪款API呢?产品类型包括地图组件(H5)、地图JavascriptAPI、定位SDK、地图SDK、WebServiceAPI。地图组件,手机浏览器专用,完整应用功能开发,极简接入,包括H5定位组件、地点标注、路线规划等功能。地图JavascriptAPI,用于浏览器端地图显示与应用,手机与PC浏览器全兼容。定位SDK用于手机端,APP定位终端位置。地图SDK,用于手机端APP嵌入地显示与应用。WebService API, http数据接口,适用于服务器端或者任意支持http协议的环境提供地解析、地点搜索、行政区划、路线规划、距离计算等功能。定位可以说是一个LBS功能的开始,比如分享位置、搜索周边、创建收货地址、广告推送、轨迹监控等,第一个步骤就是要进行定位,获得用户所在位置。地图相关产品,包括Android地图SDK、IOS地图SDK、地图组件、JavaScriptAPI,功能包括地图显示、标注/多边形绘制绘制、路线显示。地点搜索在各类应用中被广泛使用,如社交类分享位置、签到、O2O业务用户创建收货地址、打车应用搜索目的地等场景。包括关键词输入提示、地点搜索、逆地址解析(位置描述)。路线规划,腾讯地图提供包括驾车、步行、公交等多种方式的路线规划服务,主要用于路线显示和较为轻型的路线应用中。路线规划不同于导航,它并不提供语音指引用户到目的地的功能,因而它更加易用,适用场景更为广泛,如微信发送位置的路线显示,大众点评在地图页的路线功能等。如何使用:1)通过路线规划服务,计算出由起点到终点的路线方案。2)通过地图SDK或JavascriptAPI将路线呈现给您的用户。使用条款,腾讯地图开放API服务是指腾讯地图开放API(由腾讯自主研发运营并向您提供的地图服务应用程序接口,以下简称应用接口)及通过应用接口向您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地图图片、地点查询、实时定位、周边查询、路线规划、实时路况、街景地图、卫星地图等服务。您通过调用应用接口,可以搭建与腾讯地图相关的网站或应用,从而在您的应用上显示腾讯地图图片、进行地点查询、实时定位等操作……四维图新公司认可腾讯公司对外提供的API范围宽于秀友公司,原因是四维图新公司给了腾讯更宽的授权。 16.说明。该说明显示,四维图新公司以光盘形式提供的数据中包含一系列文件夹,其中包含的文件均为mid、 mif格式,需要专业软件打开,并且打开后的展示效果与最终用户看到的终端地图内容有很大差距。秀友公司样式编辑人员通过地图样式编辑系统对地图显示效果根据自己的经验、理解和判断,进行大量的显示效果调整和创作,形成最终看到的电子地图。 (三)立得公司的证据 1.声明。立得公司提交的声明内容与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2016)京海诚内民证字第09233号公证书中显示的内容一致。 2.网页打印件。立得公司提交的秀友公司章程及工商公示信息显示,立得公司是秀友公司股东之一,立得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立得公司主张ishowchina.com最初由该公司备案,并在秀友公司成立时作为知识产权出资,并认可该网站现在的备案单位是秀友,且该网站自始是秀友公司合法经营的。相关网站的报道中,均提及立得公司系被告之一。 六、其他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申请的专家辅助人对以下问题进行了陈述: 四维图新公司的专家辅助人认为, 电子地图即数字地图,是利用计算机技术,以数字方式存储和查阅的地图,以MIF文件进行存储。MIF文件是行业标准文件格式,是保存图形的一种文件格式,是地图信息软件MapInfo通用数据交换格式,可以用很多GIS(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打开。四维图新公司的地图有图形及语音产品、点要素、背景要素、道路图层、多模态导航等内容,可以实现三维场景中路线引导、道路渲染、背景渲染、建筑物立体渲染、分类搜索及渲染、最优路线引导、公交换乘指引、实景图、摄像头功能。通过MapInfo打开原始地图基础数据,原始数据包括各类属性数据,可以选择显示方式(如选择显示颜色等),即渲染。四维图新公司原始数据中会有规格说明书代码,道路名称、国界等信息都可以对应。JS程序实现了让奇虎公司用户的浏览器调用秀友公司服务器上地图图片的功能,JS程序本身只有网页代码,没有包含秀友公司地图图片,奇虎公司网站服务器与秀友地图服务器之间没有任何交互通讯行为,奇虎公司没有使用秀友公司的API,只是使用了其数据内容。API的理解应是API封装,不是数据供应,数据供应可以理解为服务器中的数据库,提供内容供应。逻辑上讲应是四维图新公司是数据供应商,秀友公司是服务供应商,奇虎公司是应用集成商,但事实上奇虎公司也扮演了服务供应商的角色。 秀友公司的专家辅助人认为,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的地图基础数据,是以文件形式存储,都是文本格式。通过专业的地理信息软件可以图形化的展示数据,但展示效果与最终用户端看到的地图内容具有很大差距;添加兴趣点数据后,数据以团装整体显示,没有任何可读性,从技术角度讲,四维图新公司提供的这种数据,无法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展示并向终端用户提供。秀友公司的样式编辑人员,通过地图样式编辑系统,根据自己的经验、理解和判断,进行大量的显示效果调整和创作,从而得到我们最终看到的电子地图。秀友公司运营的我秀中国网站地图并非简单的地图基础数据的堆积,而是展现效果更好,更适用于终端用户使用,而且可以通过浏览器进行展示,在浏览器中可以移动,放大缩小地图等等。API提供的是类似于链接的一种通道服务,通过 API程序接口能够访问服务器端,进而访问服务器上存储的数据,并展现在浏览器或手机上。在秀友公司服务器上有一系列的软件服务与数据,通过API接口,对外提供地图显示、搜索、路线规划、地理、逆地理等能力。个人或企业用户通过访问这些接口,可以实现自有地图网站或手机端地图应用对秀友公司服务器数据的访问。奇虎公司360网站及手机地图,即通过调用秀友公司开放平台API接口访问地图数据。 上述事实,有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测绘资质证书、地图审核批准书、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经营许可证、网页打印件、手机截图、公证书、发票、分析文件、年度报告、合作协议、许可协议,奇虎公司提交的网页打印件、公证书、技术说明、测绘资质证书,秀友公司提交的合作协议、汇总表、统计表、电子数据光盘、网页打印件、许可协议、技术说明、服务合同、情况说明、公证书、专家意见书、产品概要说明,立得公司提交的声明、公司章程、网页打印件、网络报道截图,及本院证据交换笔录、庭审笔录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驳回原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46 8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卢正新 审  判  员   王栖鸾 人 民 陪 审 员   袁 卫
书  记  员   武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