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湘0104民初16438号之三
申请人: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邛崃市羊安镇泉水金泉大道150号。
法定代表人:常文第。
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王迎燕、徐晶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于2021年9月1日作出(2021)湘0104民初16438号财产保全的裁定,冻结了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相应财产。后原告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于2022年4月7日作出(2021)湘0104民初1643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现被告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申请要求解除对其名下财产采取的全部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成都市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财产采取的全部保全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杨 玮
人民陪审员  周霞玲
人民陪审员  周佑良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法官 助理  宋晓玲
书 记 员  曹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