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2630执恢12号
贵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苗岭盛合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苗岭盛合农业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额共计11135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9000.00元,其中,工程款36073.66元、案件受理费1356.00元、执行费1570.34元,剩余工程款及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人贵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2年2月14日将工程款36073.66元、案件受理费1356.00元共计37429.66元付给申请执行人贵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费1570.34元上缴国库。至此,贵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0民初32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