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云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铁西时光置业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06民初2993号 原告***,男,汉族,1978年10月18日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委托代理人韩月,系辽宁显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铁西时光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北街3-1号3-2。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系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云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中路1-8号(302)。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系辽宁越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沈阳铁西时光置业有限公司、沈阳云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员  葛 迪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