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凯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503执保333号
民事审判庭、凯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广西鑫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凯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与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鑫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2021)桂0503民初398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8日实际冻结广西鑫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存款共计56190.23元,查封期限一年,查封限额452526.8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桂0503民初3987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