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雅而斯音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盱眙县德尔人造板有限公司与某某、常熟市雅而某某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苏0830执1927号
申请执行人:盱眙县德尔人造板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男,1958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常熟市。
申请执行人:常熟市雅而**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住所地:江苏省常熟市。
法定代表人:顾国春,该工会主席。
上述三申请执行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奚凤鸣、卢孟娇,江苏奚凤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纪效斌,男,1975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被执行人:何艾芳,女,1970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被执行人:***,女,1989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被执行人:姚伦琴,女,1991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石柱县。
本院依据(2018)苏0830民初563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盱眙县德尔人造板有限公司、***、常熟市雅而**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与纪效斌、何艾芳、***、姚伦琴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正在履行中,现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该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苏0830民初563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学雷
审判员  吴银国
审判员  张晓玉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  陈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