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12360号
西安全星智能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中通服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全星智能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通服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22)陕0113民初884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中通服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安全星智能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中通服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将案款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1236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1月8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