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闽辉建材有限公司、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603执恢93号 广西防城港闽辉建材有限公司、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防城港闽辉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扣划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共执行到位361364元,扣除案件受理费3283元、执行费5215元后,将352866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