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江某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天腾投资有限公司、某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赣0111民初2150号之一
本院2018年9月30日对原告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告江西天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赣0111民初215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第五页倒数第九行的“三、驳回江西天腾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应为“三、驳回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第五页倒数第五行的“由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应为“由江西天腾投资有限公司、**”。
审判员 龚 爱 根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万志艳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