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的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702执1259号
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常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19)湘0702民初2711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长  何李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  龙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