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巨天下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航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京0114执9277号 申请执行人:**航,男,1977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濮阳县。 被执行人:北京天巨天下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西沙村北。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航与北京天巨天下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20)京01民终5466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航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北京天巨天下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工资46 691.95元。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申请人以(2020)京01民终5466号法律文书为执行依据,已经立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与执行标的均与本案一致,案号为(2020)京0114执8794号,立案日期为2020年10月11日。综上,本案系重复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9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航所提的执行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次日起十日内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同 审  判  员   刘 波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郑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