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得丰建设有限公司

因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06-28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韶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博友虹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5月诚信信息
北京博友虹良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