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房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13414万维通风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与浙江智房绿色建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0583民初13414号
原告万维通风设备江苏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智房绿色建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依法由审判员孙学谦独任审理。2020年9月8日,原告万维通风设备江苏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万维通风设备江苏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6元,减半收取278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孙学谦
书记员  张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