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瑞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瑞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粤0205民催1号
申请人:常州瑞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青街。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连育辉,该公司员工。
申请人常州瑞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9年1月24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告催示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票号为0010006226066717,出票金额为333564.46元,出票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出票人为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出票行为中国农业银行韶关韶钢支行,收款人和持票人为申请人常州瑞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常州瑞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