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龙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02执保189号
***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岳阳市中梁广福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2)湘0602民初319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3060123.0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经审查,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602执保189号执行完毕,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