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远大精工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甘肃远大精工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鸿盛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甘0503执792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远大精工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法定代表人:颜民益,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鸿盛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社负责人。
被执行人:***,男,1980年4月出生,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本院在执行甘肃远大精工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鸿盛果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军军于XX年XX月XX日前给付甘肃远大精工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XX元,其余全部案款从XX年XX月XX日前全部付清。由于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甘0503民初104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侯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