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盛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正通植筋加固钻切服务部与甘肃盛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甘0191民初1756号
原告:兰州市城关区正通植筋加固钻切服务部。
经营者:谷新军。
被告:甘肃盛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兰州市城关区正通植筋加固钻切服务部诉甘肃盛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兰州市城关区正通植筋加固钻切服务部于2019年7月5日以甘肃盛世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付清安装费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兰州市城关区正通植筋加固钻切服务部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兰州市城关区正通植筋加固钻切服务部撤诉。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647元,由兰州市城关区正通植筋加固钻切服务部负担。
审判员马琳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