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广聚运输有限公司

密振连、杨晓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311财保129号
申请人:密振连,男,汉族,1969年7月23日出生,住临沂市罗庄区。
被申请人:杨晓林,男,汉族,1990年9月6日出生,住临沂市罗庄区。
被申请人:临沂广聚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中坦村。
法定代表人:孙晓波,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密振连因与被申请人杨晓林、临沂广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20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杨晓林驾驶的车牌号为鲁Q×××××重型自卸货车一辆采取保全措施,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杨晓林驾驶的车牌号为鲁Q×××××重型自卸货车一辆(被申请人向本院缴纳8万元保证金后可解除对该车辆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820元,由密振连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审判员  蹇令峰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崔江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