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9执保950号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住所地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国科技开发院中科研发园三号楼塔楼一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7575977M。

负责人:林维国。

被申请人: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8层8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766067389。

法定代表人:曹红杰。

被申请人:深圳市博泰易通电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高峰社区鹊山云峰路3号49栋(太阳能硅谷)706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25156M。

法定代表人:刘应素。

被申请人: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北区一期B座十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38805103。

法定代表人:姜天亮。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9民初100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继续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01×××3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5223541.67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执行员 王 元 熹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夏金经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