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立公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延吉市星爵台球俱乐部与延边立公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2401执2988号
申请执行人:延吉市星爵台球俱乐部,住所地吉林省延吉市太平街双阳小区西侧门市。
经营者:张建明,男,汉族,1989年7月20日出生,住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香山国际12号楼1单元602室。
被执行人:延边立公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延吉市依兰镇东兴村。
法定代表人:李立公,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延吉市星爵台球俱乐部与被执行人延边立公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之间物权保护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延吉市星爵台球俱乐部依据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2018)吉2401民初481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1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之日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延边立公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完毕。至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