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1324执248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被执行人:山东盛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组织机构代码:55992852-0。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盛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在此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