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岗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藏0237执8号
***,四川澳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四川澳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案款30000.00元已经汇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执行费350.0已由被执行人: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