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02执269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鼎兴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大冶市大冶大道169号,统一信用代码91420281798770492D。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交发**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市江岸区江大路36号,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59106315X3。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0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市江汉区,公民身份证号码42022119********。
被执行人***,女,1962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住湖北省**市江汉区,公民身份证号码42022119********。
被执行人**,男,1986年4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市江岸区,公民身份证号码42010219********。
被执***樑,男1989年8月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市江岸区,公民身份证号码42010219********。
被执行人**锦湖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714564852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源利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云梦县城北工业园区,统一信用代码91420923594217513R。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市江岸区江大路36号,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744790383N。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金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街269号,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069177571XW。
法定代表人金开赏,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金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市江岸区江大路36号,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616574512P。
法定代表人金龙,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嵩阳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市蔡甸区索河街道嵩阳村三组,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4063039789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德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市江岸区解放村33号1层商铺,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565552048U***,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湖北鼎兴矿业有限公司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鄂02民初47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交发**置业有限公司、****、***、**、张樑、**锦湖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源利置业有限公司、**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金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嵩阳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德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北鼎兴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请求撤销本案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2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案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二年内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 璟
审判员 **中
审判员 柴 卓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杨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