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原告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迈瑞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陕0102民初3031号
原告: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某地。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姿,陕西启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启坤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西安迈瑞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某地。
法定代理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迈瑞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9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自愿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680元,减半收取计4840元,由原告西安天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九红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