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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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82执3287号
台州***材有限公司、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台州***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2)浙0782民初15300号一案,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台州***材有限公司已收到被执行人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执行款168058.47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