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82执135号
上海绪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绪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2)浙0782民初12508号一案,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绪清贸易有限公司已收到被执行人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执行款1064573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