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龙飞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青01**执1699号 ***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请执行***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西宁市城北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青0105民初751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74000元,诉讼费988元。本案执行费1025元,共计76013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给付申请人***74988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