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505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申请人菱亚能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323民初30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一、冻结金额以人民币26995091.84元为限,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平海支行账号为4423********的存款,实际冻结人民币26995091.84元,未冻结人民币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金额以人民币26995091.84元为限,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支行账号为4423********的存款,实际冻结人民币1006642.54元,未冻结人民币25988449.3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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