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兴润检测有限公司

泰安兴润检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983执保1459号
申请保全人泰安兴润检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2年8月12日作出(2022)鲁0983诉前调408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5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2年8月12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8月15日冻结被保全人***、**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及支付宝、财付通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2)鲁0983执保1459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