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安胜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甘肃安胜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甘0102执408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9年11月19日出生,住址甘肃省会宁县。

被执行人:甘肃安胜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2号楼2单元4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小军,系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甘肃安胜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兰城劳人仲案字(2018)19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据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24600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兰城劳人仲案字(2018)193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 莉

审判员 陈建林

审判员 王 琼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毕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