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谷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甘肃谷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6执113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甘肃谷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甘民终66号民事判决维持的本院(2021)甘06民初2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以(2022)甘06执113号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7860179.97元,交纳本案执行费83797元后,向申请执行人甘肃谷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放案款本金16096797.34元、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1379585.63元及申请执行人垫付的判决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300000元。本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