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辽06执217号
中发腾龙建设有限公司;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发腾龙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40873.31元(含裁决确认本金1310000元、一般债务利息377294.56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19027.75元、仲裁费14688元、执行费19863元)。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金钱给付内容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