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廷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华廷科技有限公司与靖边县海鑫油气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陕0112执恢646号
陕西华廷科技有限公司,靖边县海鑫油气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陕西华廷科技有限公司与靖边县海鑫油气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华廷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112民初8914号民事判决于2019年5月15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标的是528825元及逾期利息25746.33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全部案款554571.33元并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陕西华廷科技有限公司,本案执行费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7)陕0112民初8914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