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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承德睿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承德睿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07-25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0821执103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承德睿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承德睿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即承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县劳人仲调字(2016)第103号仲裁调解书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承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县劳人仲调字(2016)第103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米山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