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保60号
申请保全人:六盘***晨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贵州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六盘水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
法定代表人:***。
关于六盘***晨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贵州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黔0221财保3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于2022年1月26日申请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586000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保全人贵州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经查,被保全人贵州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银行存款2586000元,本院已依法冻结被保全人贵州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586000元。
至此,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