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重庆市渝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5民初3076号 原告:***,男,1954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 被告:重庆市渝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街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3045217K。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市渝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