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宏升建设有限公司

德清县新市镇永宏钢管租赁站、湖州宏升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521执101号

申请执行人:德清县新市镇***管租赁站。

被执行人:湖州宏升建设有限公司、许静、杨鸿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德清县新市镇***管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湖州宏升建设有限公司、许静、杨鸿新(2020)浙0521民初3896号民事调解书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强制执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