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502执2350号
***与***、四川晨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29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3888.00元,其中,本金61629.0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755元,案件受理费670.00元,执行费834.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2月18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502民初254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