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奥力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德力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03执保3505号
申请人:河南奥力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德力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河南奥力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德力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103民初881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德力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93770.23元查封或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朱 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靳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