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硕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硕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百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191民初17957号
原告洛阳硕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徐家营工业园厂房2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341726854E。
法定代表人:周凡。
委托代理人陈少辉,河南登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百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北、心怡路东亚新广场B座8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83170999Y。
法定代表人:马昌甫。
原告洛阳硕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百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洛阳硕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减、缓、免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洛阳硕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苏小松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马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