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703执恢1052号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本院作出的(2020)川0703民初589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案款88758.94元,本院收取本案执行费122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川0703民初589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于2021年8月2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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