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亚王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桂1029执15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磊,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广西亚王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林,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亚王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被执行人广西亚王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2750000元,余下280094元工程款双方另行达成协议进行支付,申请执行人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桂1029执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黄晋峰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罗尹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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