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青0203执315号
申请执行人:西宁燕林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住西宁市城**胜利路****楼****。
被执行人:青海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32100MA7525PU3W。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宁燕林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经本院审查,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准许撤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青0203执3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范德勇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杨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