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锦屏县锦盛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2628执保14号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锦屏县锦盛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锦屏县锦盛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本院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锦屏县锦盛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35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
现本院已采取的措施如下:本院于2022年3月24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裁定以人民币135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锦屏县锦盛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冻结的期限为一年,现该账户已实际冻结1350000元。
本院已将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告知申请人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书面认可本案全部保全完毕。至此,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黔2628执保14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