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格斯能源设备(宁波)有限公司

某某能源设备(宁波)有限公司与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浙0205民初2286号
原告***能源设备(宁波)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7日立案。原告***能源设备(宁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向本院提交撤回对被告上海华谊建设有限公司起诉的撤诉申请书。
本院认为,原告***能源设备(宁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能源设备(宁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720元,减半收取计10860元,由原告***能源设备(宁波)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方晓亭
代书记员 韩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