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1682号 ****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13民初1715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金融账户内存款203673.02元,其中向申请执行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案款200762.02元,交纳本案执行费2911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1682号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