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宝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1002执108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市洞口县洞口镇文昌街257号。

法定代表人:谭丁峰,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57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湘1002执10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唐勇林

审判员  李岳春

审判员  周 莹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李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