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康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能申日鬼、乃某某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3401民初4112号
原告:能申日鬼,男,1966年3月21日出生,彝族,四川省普格县人,村民,住四川省普格县。
原告:乃***,男,1966年10月26日出生,彝族,四川省普格县人,村民,住四川省普格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志忠,系四川毫达(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凉山康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MA666UFE8Q)。住所地不详,法定代表人信息不详。
被告:四川协力万众路桥工程公司。住所地不详,法定代表人信息不详。
原告能申日鬼、乃***与被告凉山康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协力万众路桥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原告能申日鬼、乃***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能申日鬼、乃***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马英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罗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