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澳瑞特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广西澳瑞特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广西腾尧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桂0103执597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广西澳瑞特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江南区星光大道3号广西区体育馆安保指挥综合楼一楼八间。
法定代表人:燕敏。
被执行人广西腾尧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6号凤岭春天19号楼19-1215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8年4月21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天等县。
本院在执行广西澳瑞特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腾尧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依据已生效的(2019)桂0103民初6508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作出(2019)桂0103民初650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5月20日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8号盛天东郡XXX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8号盛天东郡XXX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黄郁
审判员黄健
审判员***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黄婧